第133章 自缢与勒杀的区别-《我凭破案系统冠绝仵作界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史芸听得糊里糊涂的,四看一眼,见史丰和严海青等人同样糊里糊涂,不由壮着胆子问道:“陈姑娘怎么证明,这几条痕迹是被凶手勒出来的,而不是曲启元在自尽时,心中反复犹豫才弄出来的呢?”

    陈朝颜笑看向她,“很简单,史二小姐可以自己试一试。”

    史芸道:“怎么试?”

    “史二小姐带着手帕吧?将手帕斜对角折叠起来,模仿自尽的动作试试。”陈朝颜说。

    史芸迅速拿出手帕,按照她所说,斜对角折叠出三角后,绕脖子上模仿着自尽,往上提着。她身为模仿者,感受不深。作为观看者的谢玄、史芸、严海青以及曲安却瞬间明白了。陈朝颜则适时地说道:“缢死,也就是上吊,其作用力是来自死者自身的体重。而想要利用自身的体重达到自尽的目的,还需要一个作用点。这个作用点,说简单一点,就是绳索需要有一个固定的、不会来回移动的位置。脖子的其他位置肯定不行,也就下颌这里,有下巴阻拦,正好可以卡住。”

    “另外,作用力既然都在下颌处,那么下颌处的勒痕自然就会较后颈要重。整个勒痕呈现出来的,就会是逐渐减轻的形态。这一点,在这条勒痕上,也有较好的呈现。”

    “而勒杀……”陈朝颜看向史芸,“史二小姐不妨再试一试。”

    众人随她的话,齐齐看向史芸。

    史芸只好再次叠好手帕,并有意将和她差不多身量的婢女叫出来,将手帕绕向婢女的脖子。这次,虽然依旧是试验的人,但同样也处于旁观一方,史芸同着谢玄几人一样,也在瞬间明白了勒杀和上吊自尽的不同之处。

    因为勒死需要动用凶手的力量,使得绳索交叉收缩,去压迫被害人的颈部。这个动作,在身量差不多的情况下,所勒位置几乎不可能在下颌处。加上被害人会有的挣扎、反抗,就更加不可能会在下颌处了。

    在史芸要收手帕之时,陈朝颜叫停她,“除了位置不同外,也要注意,这种勒杀,由于作用力不同,绳索必须得交叉才能使上力。而这种交叉用力地过程,整个颈部的受力基本上处于均匀状态,由此而留下的痕迹,颜色的深浅也就基本一致。”

    “这一点,从这一条痕迹上,也能得到验证。”

    史芸收起手帕,“按陈姑娘的意思,从绳索留下来的位置与颜色,便可轻易判断出是不是自尽和被害了?”

    陈朝颜颇是赞赏地点一点头,“排除掉一些特殊情况,基本可以这样判断。”

    “陈姑娘可以说一说,什么是特殊情况吗?”史芸问。同样想问,但又碍于谢玄威势的严海青投过来感激一眼。

    “特殊情况就是把人先弄晕,但伪装缢死等。”陈朝颜看一眼严海青后,说道,“遇到这种情况,那就要剖尸,进行深层次地检验了。”

    剖尸……史芸面色一白,不敢再往下问。

    陈朝颜的讲述加上史芸的表演,曲启元死于他杀的事,已经是板上钉钉。陈朝颜取下手套,扶着特意下到棺材来的若兰的胳膊,又拉住白芍的手,出了棺材后,等着早已经眼泪落了满脸的曲安一家情绪稍稍稳定,才又从侍书手中拿过绝笔书与齐武、曲启元旧日手迹,共同展开,将有问题的地方指给了严海青看。

    曲安看到这样的证据,猛地扇了自己几耳光后,又跪扑到棺木前,大哭起来。
    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