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六章:文学垃圾-《重生之我为书狂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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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朱老板,任务完成,还望将尾款结一下。”

    “杨老板,放心,我们什么时候欠你们钱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是。不过,朱老板,这次任务差点都亏了。下次,下次如果再碰到这样高难度的任务,你们至少得给我们加价三倍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,杨老板,一切好说,一切好说。”

    “那就这样,下次有机会再合作。”

    挂掉电话,悬疑世界副主编朱时叹了一口气。他也没想到,聊斋的潜力居然如此之大。哪怕此前被几千个马甲包围狂喷,这一些读者仍然能坚持住。如果不是那个工作室改编了策略,用捧杀的方式。恐怕,别说是打压聊斋了,说不定,聊斋还能凭借着这一次机会进入大众读者的视线。

    幸好,一切都摆平了。

    朱时点了点头,心里面即佩服聊斋作者绝世的才华,又暗暗为其感到可惜。

    只是,一直做编辑的他却并没有深入去想。

    这个世界,有才华的人太多了,但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平台包装,哪怕他有再出色的才华,也不可能受到多大的观注。就像张云,难道,这个世界没有比张云更为出色的灵异作者吗?不,这个世界有太多比张云更为出色的作者了。只是,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,他们都被埋没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一棵开花的树。

    当收到余斌又一次送过来的情书之后,李洛紫的心久久难于平静。

    “洛紫,怎么了,一直不说话。”

    下午放学,李洛紫此前一直要好的同学谢路遥奇怪的问道。

    “哦,我知道了,是不是余斌,余斌一直追你,让你挺烦的。”

    谢路遥不只是李洛紫的同学,还是李洛紫的好闺蜜。

    两人成绩一直比较优秀,又因为名字有一些相像,自然而然就成了无话不说的好友。

    “其实余斌倒也不怎么烦。”

    李洛紫摇摇头,心里大是苦恼。

    “哎,奇怪了,那你今天是干嘛了?”

    “你看看这个吧,是余斌写给我的。”

    “又是情书呀。”

    谢路遥有一些好笑的接过李洛紫拿出的纸页,还没展开又说道,“说起来,余斌这人也算还可以,就是给人有些土豪的感觉。不过,这家伙还不错啦,天天给你写情书,也算是有些浪漫细胞。不过,余斌写的情书,就让人不敢恭维了。”

    一边说,谢路遥一边拆开这一张纸。

    白纸上写着几行字,标题叫做一棵开花的树。

    哇,余斌居然会写诗。

    啧啧,与他同学三年,我居然不知道。

    这一下,谢路遥变得无比的感兴趣了,继续看下去。

    如何让你遇见我

    在我最美丽的时刻

    为这

    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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